新聞來源:眉山網
更新時間:2021-02-22 15:58:56
責任編輯:羅思源
近日,眉山市公安局為調動人民群眾檢舉揭發(fā)森林火災違法犯罪的積極性,出臺《森林火災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》。
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提供特別重大破壞森林火災違法犯罪線索直接破案,犯罪嫌疑人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并以森林火災犯罪提起公訴的,在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后,一次性獎勵200-500元;
提供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犯罪團伙犯罪證據材料,得到證實的,一次性獎勵500元;提供線索幫助公安機關抓獲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犯罪團伙組織者、領導者的,一次性獎勵500元;抓獲骨干成員的,一次性獎勵300元;抓獲犯罪團伙成員的,一次性獎勵200元;提供重大森林火災犯罪團伙犯罪證據材料,得到證實的,一次性獎勵500元;提供線索幫助公安機關抓獲在逃重大森林火災犯罪團伙頭目、骨干成員一次性獎勵500元,抓獲犯罪團伙成員一次性獎勵300元;舉報線索,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,立刑事案件查處的,獎勵200元;受理為行政案件的,獎勵50-100元;舉報線索,經行業(yè)主管部門查證屬實,并依法給予處理的,獎勵50-100元。
《辦法》對獎勵對象的舉報形式、舉報內容、獎勵金額等做出了具體要求和說明,旨在推動森林防火及火災案件查處工作,震懾森林火災違法犯罪。
眉山日報全媒體記者 林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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